塘厦消防致全镇广大居民的一封消防安全提示信
塘厦发布 2025-12-16 19:27

塘厦消防救援大队致全镇广大居民的一封消防安全提示信


全镇广大居民:

12月9日,潮南区峡山街道丹凤路一栋4层自建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50平方米,致12人死亡,惨痛教训振聋发聩。塘厦消防提醒您,尤其是“店宅合一”经营性自建房务必落实好“隔、留、装、管、拒、清、学”七项措施,共建平安家园:

一隔:严禁擅自改变自建房用于设置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确需设置,住宿部位与生产、储存、经营部位必须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实体墙完全分隔,防火门要保持关闭;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住宿部位楼梯要通天面、出口通室外。

二留:阳台、外窗等部位,不应设置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的障碍物。确需设置的,每个房间至少开设一处高1.0米、宽0.8米的逃生口。

三装:住宿部位与非住宿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联网式独立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生产、储存、经营部位应设置简易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配置灭火器、灭火毯、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电线要套管安装,装好短路、过载保护装置,禁乱拉电线、用不合格电器。

四管:严管各类火源,明火源要与可燃易燃物保持安全距离,注意用火不离人;不得卧床吸烟、乱扔烟头;教育小孩不玩火。

五拒: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应在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坚决拒绝进楼入户。

六清:落实日常“三查三清四关”,重点清通道、清阳台、清厨房,清杂物、清隐患,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注:三查三清四关指的是,查电器、查通道、查火源,清通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电源、关火源、关气源、关门窗。)

七学:经营性自建房、“九小”场所要学懂消防责任并落实,定期开展防火培训和灭火演练;住户主动学消防常识,懂得如何报警(拨打119,说清地址、火势、人员被困情况等),掌握自救逃生技能(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屋内起火应尽快撤离,不贪恋财物,离开时应关闭起火房间的房门,防止有毒烟气外泄;如果屋外充斥浓烟,火势封堵外逃路线,要赶紧退回远离火源的房间内,关紧房门,用打湿的毛巾或衣物堵住门缝,阻挡烟气进入,固守等待救援,切莫盲目冲进火场;不要轻易采取跳楼等方式逃生)。

望广大居民强化安全意识,共筑平安塘厦!祝愿全镇居民家庭幸福、一生平安!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塘厦大队

2025年12月15日

信息来源:塘厦消防救援大队


  • 关键词:消防安全,居民,提示,塘厦消防救援大队,火源,建房,设置,阳台,储存,火势
阅读   0
点赞   0
zdg 小编
2025-12-16 19:27:13
推荐
即时
loading...
点击开启小窗播放
微信方法